满足购房落户条件:
一、在城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并缴纳半年以上社保;
二、具有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常驻户口满5年以上的,并在城区按固定缴纳社会保心安满2男,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且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并缴纳半年以上社保;
三、在青岛市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青岛市外人员,咋黄岛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房,取得住宅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不懂产权证的,并缴纳半年以上社保,可在购房的申请落户。
材料齐全后20个工作日
编号 | 材料名称 | 类型 | 份数 | 备注 |
1 | 身份证 | 复印件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