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服务 >  社保服务

联系方式

0532-80773677

0532-80775788

40014439
13306399917
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328号CBD诺德广场2号楼3602-3605室

服务时间

周一~周五
8:30-17:30

微信自助办理

解聘备案
“解聘备案”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持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
政策文件

解聘备案经办机构

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市内三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以及市内三区户籍劳动者与四市三区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

四市三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本辖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以及本辖区户籍劳动者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


解聘备案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在“单位办事”→“就业登记”模块下选择“外网解聘”进行操作,打印《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再持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解聘备案。

如劳动者系非本市户籍人员和本市农业户口人员,个人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在外网办理解聘备案手续后,不需要再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解聘备案。


办理解聘备案所需材料

1、加盖申请解聘备案单位公章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或《失业人员登记表》;

2、加盖申请解聘备案单位公章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或《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

3、属于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本人书面辞职报告(书、信)或解除劳动关系申请。

4、解聘备案同时移交职工个人档案的,应列出档案材料目录,并由移交单位盖章或移交人签字确认;

5、符合享受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本人在青岛市的工商银行或农商银行办理的银行卡(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6、非本市户籍人员符合享受失业待遇并申请在青岛市领取失业金的,需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7、非本市户籍人员需要将失业金转往户籍地领取的,应提供本人户籍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失业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企业已注销或吊销的如何办理解聘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因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无法办理解聘备案手续的,劳动者本人可持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出具的《工商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证明》,直接到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别办理停保手续、解聘备案手续。

服务周期

5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编号 材料名称 类型 份数 备注
1 身份证 复印件 1
社保明细 放大
2017年青岛社保缴费基数比例
缴费项 缴费基数

(官方)

单位比例 单位金额 个人比例 个人金额 单位及个人合计
农业 城镇 农业 城镇 农业 城镇
养老 2946 18% 530.28 8% 8% 235.7 235.7 765.96 765.96
医疗 2946 9% 265.14 2% 2% 58.92 59.92 324.06 324.06
失业 2946 0.7% 20.62 0% 0.3% 0 8.84 20.62 29.46
生育 2946 1% 29.46 0% 0% 0 0 29.46 29.46
工伤 2946 0.34%(二类) 10.02 0% 0% 0 0 10.02 10.02
合计 29.04% 855.52 10% 10.30% 296.4 303.4 1150.12 1158.96
微信办理流程
我要咨询

个人服务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