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是留学生回国后除就业之外又一大事。虽说海归回国有优厚的落户政策,但是办理落户的要求也是不能忽视的。
根据青岛市的政策规定,在国(境)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连续一年以上,并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在国内已具有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研究、进修连续一年以上者,联系好国内工作单位,可申请办理就业和落户手续。
获得大学专科学历者,在户口所在地联系好工作单位,可申请办理就业手续。
这里的一年并不是简单的指从1月1日到12月31日一个自然年,而是指留学生在留学国在学制时间内呆满360天。如果在留学期间存在中途回国或是去其他国家旅游,都是需要扣除这个时间的。
出国前系本市户口,需在本市恢复户口的,持护照及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到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批准恢复户口。
材料齐全后60个工作日
编号 | 材料名称 | 类型 | 份数 | 备注 |
1 | 毕业证 | 原件 | 1 | 国外取得的最高学历毕业证 |
2 | 学历认证证明 | 原件 | 1 | 北京教育部认证 |
3 |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 原件 | 1 | |
4 | 户口本 | 原件 | 1 | |
5 | 1寸彩照 | 原件 | 1 | |
6 | 无房证明 | 原件 | 1 | |
7 | 身份证 | 复印件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