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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328号CBD诺德广场2号楼3602-3605室

服务时间

周一~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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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引进
在国外留学并取得毕业证(中国教育部可学历认证的学历),回青岛后并愿意落户青岛的。
政策文件

落户是留学生回国后除就业之外又一大事。虽说海归回国有优厚的落户政策,但是办理落户的要求也是不能忽视的。


根据青岛市的政策规定,在国(境)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连续一年以上,并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在国内已具有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研究、进修连续一年以上者,联系好国内工作单位,可申请办理就业和落户手续。


获得大学专科学历者,在户口所在地联系好工作单位,可申请办理就业手续。


这里的一年并不是简单的指从1月1日到12月31日一个自然年,而是指留学生在留学国在学制时间内呆满360天。如果在留学期间存在中途回国或是去其他国家旅游,都是需要扣除这个时间的。


出国前系本市户口,需在本市恢复户口的,持护照及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到落户地派出所申请、批准恢复户口。

服务周期

材料齐全后60个工作日

所需材料
编号 材料名称 类型 份数 备注
1 毕业证 原件 1 国外取得的最高学历毕业证
2 学历认证证明 原件 1 北京教育部认证
3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原件 1
4 户口本 原件 1
5 1寸彩照 原件 1
6 无房证明 原件 1
7 身份证 复印件 1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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